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卞晔、实习生钟欣)11月30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0月,我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的状况均较好: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同比下降10.7%;全省地表水在干旱条件下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4.4%,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1个百分点。
具体来看,空气环境质量方面,今年10月,11个设区市中,赣州市PM2.5浓度同比上升,其余10个城市下降;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0.3%,新余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景德镇和抚州同比持平,其余8个城市下降。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从低至高排名为:景德镇市,鹰潭市,抚州市和上饶市(并列第三),赣州市,吉安市,南昌市、九江市和新余市(并列第七),宜春市,萍乡市。
水环境质量方面,今年10月,全省主要河流中,鄱阳湖湖区河流轻度污染,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6.9%,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4.8个百分点。主要湖库中,柘林湖、陡水湖、七一水库和共产主义水库水质为优;洪门水库和珠湖水质为良好;鄱阳湖、仙女湖和新妙湖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7%,“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90.9%,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8.9%。1至10月,11个设区市国考断面水质排名依次为吉安市、景德镇市、赣州市、萍乡市、宜春市、抚州市、鹰潭市、上饶市、南昌市、九江市、新余市。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