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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住房交易契税优惠操作办法来了
2024年12月1日前购买的房这样申报缴税也可享优惠
2025-03-13 17:50:01    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编辑:王恬    作者:郑周贇 钟嘉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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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郑周贇、实习生钟嘉韵报道:3月12日,记者获悉,为支持江西省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请享受契税优惠,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关于明确住房交易契税优惠政策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去年12月1日前购房但之后申报也可享优惠

  据悉,2024年,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自2024年12月1日起,将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提高到140㎡,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即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面积为140㎡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为让更多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于2024年12月1日后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的,以及2024年12月1日前购买住房但于2024年12月1日后申报缴纳契税的,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均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可写承诺书

  《通知》明确,江西省纳税人申请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需提交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信息证明,并在“一窗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或当地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办税申请表。之后的流程,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之间进行流转,实现纳税人“一次事一次办”。

  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在《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或当地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办税申请表中“购房人签章”一栏签字,即视为向主管税务机关授权;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需填报《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办税一体化服务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创造积极条件,进一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减少纳税人办事环节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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