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徐 文报道:8月8日,萍乡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并回答了群众关心的问题。
优化住房政策 满足需求变化
老百姓对住房的需求从“有没有”上升到“好不好”,据市资规局统计,目前,改善性需求是全市住房市场的主要支撑。为此,萍乡市出台了《萍乡市新一代住宅建设指引(试行)》,并将其纳入了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在延续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政策的同时大力引导房企开发更多更好的优质住房。
《政策措施》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发,明确公共厕所、变电房、开闭所等公共空间不纳入项目计容面积;在保证结构安全条件下,也将放宽阳台进深及住宅层高限制。此外,对于因规划调整、企业经营困难或破产造成的无法全部开发利用的房地产项目,支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盘活利用。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缓解购房压力
2024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开通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业务、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标准及可贷额度等方式优化服务。
其中,提高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最高额度受到广泛关注。例如,萍乡市双职工购建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第一套提高至80万元,第二套提高至70万元;购买二手房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5万元;单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特别是三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租房提取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都有所上调。
贷款利率市场化 实现灵活调整
5月17日,萍乡市参照全国政策文件执行,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不低于25%。
同时,根据政策调控要求和辖区内房地产市场形势,执行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实现贷款利率市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该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6月数据显示,全市新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7%,二套住房4.08%,均低于原政策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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