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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彰显执法温度
2021-05-20 15:14:04    来源:萍乡日报
编辑:肖文忠    作者:袁红梅、彭锦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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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红梅、彭锦虹

  “真的不会罚款吗?税务局‘首违不罚’的新政策太人性化了,为我们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了改正的机会,让我充分感受到执法的温度。我以后一定会按时申报纳税,请你们监督。”近日,萍乡市辰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段意在接到湘东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时,得知“首违不罚”后深有感触。

  由于段意工作疏忽,导致公司今年1月份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于是收到了湘东区税务局下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经核实,该公司此次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系首次发生,且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根据《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明确的“首违”不予行政处罚规定,湘东区税务局对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4月1日起,市税务局按照“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关要求,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大力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纳税人初次发生的清单所列事项、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税务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充分体现了税务机关的柔性执法,彰显了独特的执法温度。

  据了解,市税务局针对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未按规定报送资料等轻微税收违法行为,通过大厅显示屏、税企微信群、电话服务等及时提醒纳税人,并加强执法监管,保障了“首违不罚”制度的规范执行。为切实发挥“首违不罚”对纳税人的督促、引导作用,该局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纳税人进行一对一宣传辅导,引导纳税人及时改正,为企业提供更加美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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