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来源:萍乡交警
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唐骁、龚翼报道:近日,为保障辖区道路通畅,萍乡交警直属大队执勤民警在文昌路展开稽查酒驾行动,当晚23时20分发现一辆摩托车驾驶员有异样,于是立刻示意其靠边停车提前接受检查。
摩托车主掌某眼看民警靠近,突然弃车开始狂奔,周围民警见状立刻进行围堵。围堵过程中,民警紧追不舍,掌某见无法甩掉民警,猛地扎进了小区巷子逃窜。在酒精作用下掌某因狂奔导致体力不支,躲藏在小区自建房阴影之下企图逃过追捕,最终还是被民警成功逮住。掌某朋友目睹这一过程,气恼地对掌某说:“让你喝酒打个的士回家,你非要骑摩托瞎转悠。”而此时,掌某也向民警坦言:“其实我家就住在附近……”
之后,民警将其带至警车进行酒精测试,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显示其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经了解,掌某当晚和朋友聚餐吃饭,期间饮酒。由于安全意识薄弱又抱有侥幸心理,散场后虽朋友让其乘坐出租车,他却依旧坚持自己驾车回家,最后被民警“逮个正着”。最终,交警部门依法对掌某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