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罗建华报道:12月30日上午,《萍乡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举行。萍乡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萍乡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制定背景、过程、特色亮点、主要内容,进行了发布。
近年来,随着萍乡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高层建筑不断增多,使得二次供水成了市政直供水外的重要补充方式,且比例越来越大。到2020年,萍乡市共有139个二次供水设施,受二次供水产权等限制,使萍乡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多元化,缺乏专业化管理,难以满足高层居民住户的安全用水需求。
为此,市城市管理局借鉴兄弟省市好经验好做法,立足萍乡市二次供水实际,委托萍乡市振武律师事务所起草《办法》,初稿通过新闻媒体、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市民群众、市直部门、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后修改完善,并经市司法局立法审查,形成《办法》(草案)。《办法》于2021年8月13日通过市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办法》共27条,在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卫生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促进二次供水发展的规定。
《办法》突出全面性、针对性、强化从源头到龙头的专业化管理、体现地方特色等亮点。
《办法》制定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解决民生关注热点,完善了二次供水体制机制,强化了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标准,规范了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明确了二次供水卫生监督措,促进了权益保护。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