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朱芳报道:“我只有17岁,还是未成年,我不知道不能喝酒开车。”“我骑的是电动摩托车,不算酒驾吧。”20岁女子黄某无证酒驾被查后,竟谎称自己才17岁,还是未成年,企图逃避法律的惩罚。黄某最终被处合计2000元的罚款。
8月28日0时14分,萍乡交警直属大队民警正在辖区道路上开展酒驾查处“零点行动”,正当检查有序进行时,一辆车牌号为赣J3***1的摩托车缓缓靠近,驾驶员神情慌张,民警用酒精测试棒检测后仪器闪起了红灯,经呼气时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已涉嫌酒驾。当民警将测试结果告知女子时,女子表示自己是未成年人,刚毕业和同学聚会不知道骑电动车也不能喝酒,希望民警能酌情从轻处罚。
经现场民警进一步查证,发现该女子已年满20岁,女子的谎言被拆穿后,女子进一步狡辩称自己驾驶的是电动摩托车,法律只说酒驾不能开车,没说不能骑摩托车。为了让该女子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违法行为,民警告知驾驶的车辆为黄牌超标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而且该女子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车辆,还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经民警耐心反复地为其讲解酒驾和无证驾驶的危害,并对其酒驾和谎报年龄的事情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后,女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怕和后悔。
最终,黄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罚金1500元,无证驾驶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被处罚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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