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曹衡报道:近日,彭某驾驶赣JN9**5小型普通客车从萍乡建设路润达方向左转往新绿洲宾馆方向行驶,行经朝阳路电大路段时,与行进方向右往左通过人行横道的13岁的行人袁某发生碰撞,造成袁某受伤和赣JN9**5号小车受损。
交警发现,驾驶人彭某在途经斑马线时,并没有进行左右观察,且行经时没有做到斑马线前减速的举措,而快速通过斑马线的中学生袁某让彭某措手不及,来不及刹车,直接撞向了袁某,导致袁某身体多处受伤,彭某将承担袁某此次事故的所有医疗费用。
萍乡交警提醒,机动车过斑马线的时候应该先减速观察,确定没有行人和障碍物就正常通过,过人行道斑马线的时候主要是注意礼让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于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交警将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记3分;交警还会采用教育方法,让没有礼让的驾驶员当现场宣传员,举着专门制作的“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宣传牌,提醒沿线车辆,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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