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袁斌报道:“我是骑电动(自行)车的,错了也该开汽车的负责。”“平常我都是这样走的,也没发生过意外。”近日,在萍乡城区就发生了一起因驾驶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一辆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共享单车驾驶人不但受了伤还必须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6月27日18时20分许,事故发生在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康庄路与滨河东路交叉路口,罗某某驾驶共享单车从同聚大酒店方向沿滨河东路往康庄桥与滨河东路交叉路口方向行驶,行经康庄桥与滨河东路交叉路口时,逆行闯红灯从滨河东路往康庄桥上行驶,与一辆从金鳌路口沿康庄路往康庄桥上方向行驶由李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共享单车驾驶员罗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事故中队民警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到达事故现场拍照取证,随即通过视频监控了解事发全部过程,发现共享单车驾驶员罗某某驾驶共享单车不仅逆行、还闯红灯,是造成此事故的根本原因,事故中队民警一致认定共享单车驾驶员罗某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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