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唐 骁、龚 翼报道:6月19日,萍乡交警直属大队在辖区开展周末酒驾夜查整治行动中,执法民警对过往车辆严管细查,当场查获一起无证驾驶共享汽车违法行为。
当天20时许,酒驾整治行动刚展开不久,民警发现车流中有一辆牌照为赣AF***0的白色共享汽车在行进过程中减慢速度,于是立刻吹哨示意继续前行接受检查。该车见到民警示意后不但没有继续前行接受检查,反而将车停靠在路边。在路边的执勤民警见状立刻跑向汽车,要求驾驶员熄火并接受检查。
经吹气式酒精测试仪吹气后指示灯亮起红灯报警,民警立刻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后,发现驾驶员确有饮酒行为,但数值未到20mg/100ml,尚未构成饮酒驾驶。之后,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该驾驶员忽然开始支支吾吾起来,原来他并未获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经查,共享汽车驾驶员邓某,21岁,萍乡市湘东区人。外出务工刚回到家乡的邓某当晚邀5位朋友到家喝酒聚餐,饭后临时起意决定去市区KTV继续狂欢。考虑到打车费用过高,于是在湘东五里亭租赁一辆共享汽车,由5位好友之一的赖某扫码支付。未取得驾驶证但想过一把车瘾的邓某提出让自己驾驶,同行好友为不扫其兴所以并未制止,最后被直属大队民警查处。
民警现场对驾驶员邓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他后悔地说:“幸亏你们(交警)把我拦住,要是出了事故就太危险了,以后再也不敢无证驾驶机动车了。”
大队民警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邓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严肃处理。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扣留车辆,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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