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来源:萍乡交警)
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曹衡、朱芳报道:9月8日下午,袁某驾驶赣J0***8号二轮摩托车从萍乡城南道口沿西环路往桥西书店方向行驶。16时11分许,行经西环路与萍水南路交叉口闯红灯时,与从南门桥沿萍水南路往萍麻桥方向行驶的由尚某宸驾驶的赣JP***3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袁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民警调查,当天中午,袁某在萍乡市安源区高山庙喝完一杯42度的白酒后还喝了三瓶啤酒,酒后在城南逗留了3个小时。之后,袁某匆匆忙忙地赶回湘东荷尧上班,一路疾驰,通过路口时,连红灯也照闯不误,最终与绿灯直行的小车发生车祸。
民警到达现场后,袁某还是一身酒气,经医院血液检测显示袁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2.26mg/100ml。袁某不仅涉嫌醉酒驾驶、闯红灯,民警查询后发现袁某还是无证驾驶,且驾驶摩托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至此,袁某存在四项交通违法行为,不遵守交通秩序和法规出行的袁某,最终要为这场交通事故负全责。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