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纪洪、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郑周贇报道: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江西省高效办成公租房申请“一件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强化系统联通、优化服务流程、归并材料表单、数据共享应用、部门高效协同,实现公租房申请“高效办”“一次办”。
记者注意到,在优化材料清单中,《方案》梳理了“公租房申请一件事”中所列具体事项所需的材料,除优先保障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外,取消所有可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查询的或政务服务办可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方案》按照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的要求,对“公租房申请一件事”具体事项涉及的多类申请表单进行整合,形成一张“公租房申请一件事”表单。通过归并、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精简、优化表单信息,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一键分发,进一步简化填报程序。
按照高效集成的要求,《方案》科学设计“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流程。除明确规定有前后置关系的事项外,原则上所有事项按照“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要求,合理调整具体事项的前后置关系和办理时限。推进公租房“两级审核、两榜公示”改革,将原先“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准入和分配制度优化为“两级审核、两榜公示”制度,具体简化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资格初核并一榜公示,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委托同级民政部门开展公租房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并参考核对报告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终审申请人是否具备公租房申请资格并二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给予保障”,形成“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标准化流程。
“公租房申请一件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办理,线上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系统、“赣通码”系统“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自行办理;线下通过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办理。
《方案》要求,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审核、动态监管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全过程充分运用好核对结果,进一步提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效能,对报告中涉及的财产经济信息要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审慎排除对象,严厉禁止“一刀切”式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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