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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3-12-15 22:30:00    来源:大江网萍乡频道
编辑:肖文忠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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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萍税一稽公告〔2023〕4108号

  江西星汇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60302MA39AYEM7T):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萍税一稽通〔2023〕4117号)(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萍税一稽通〔2023〕4117号)正本,否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萍税一稽通〔2023〕4117号)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萍税一稽通〔2023〕4117号

  江西星汇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60302MA39AYEM7T):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罚款及滞纳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七十三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应缴纳税款(大写)贰佰壹拾贰万肆仟零壹拾玖元零柒分(¥2124019.07元)、罚款(大写)壹拾伍万贰仟元整(¥152000元)及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限2023年12月25日前缴纳。逾期未缴清,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二O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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