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伟刚 谢友云)近年来,芦溪县把生态立县作为发展战略目标,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让“袁水美”“城市绿”“芦溪蓝”成为常态。
该县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广大群众配合的生态修复模式,引进社会资本,累计投入资金1.2亿元,治理废弃矿山1万余亩,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多赢”目标。投资350余万元建立大气监管智慧环保大平台,建设“加密监测网+网格化监管网”,实现线上线下联动,有效提升环境管控效率,城区PM2.5浓度逐年下降,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5.2%。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加强水环境治理,推动全域水污染示范工程建设。投入资金4470万元,完成并运行30个截污控源污水处理终端示范项目,有效改善河流生态环境和水体的自净能力,国考断面稳定在Ⅱ类水质,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着力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成运营村级生活污水处理站62座,乡镇集镇生活污水设施集中收集率达75%以上,成功列入全省“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建设示范县。积极探索智慧林业建设,开发推广林长制巡护管理系统,实现护林员、监管员、林长对森林源头管理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1.26%。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