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化先)11月24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0月份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良好,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89.3%。
11个设区市中,萍乡PM2.5月均浓度同比上升,其余10个设区市下降;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8%,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景德镇和南昌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持平,其余9个城市同比上升。
全省主要河流中,饶河和东江水质为良好,直入长江河流和大桥河水质为轻度污染,其余河流均为优。主要湖库中,柘林湖、陡水湖、七一水库和共产主义水库水质为优;新妙湖、洪门水库和珠湖水质为良好;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0.9%;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90.9%;省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2.7%,市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5.2%,县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1.3%,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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