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许 可报道:萍乡市上栗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该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废机油收购点、汽车修理厂等企业的环境安全和监管隐患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
通过多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维护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秩序,并对非法转移、倾倒的危险废物追根溯源,摸清产生、运输、倾倒链条,对链条上全部涉案企业和个人,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有关规定,依法实施严惩重罚。
通过专项督导检查行动,全县进一步凝聚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合力,强化了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意识,为全面提升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下了夯实基础。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