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钟金平、实习生冯阿芳)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着力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日前,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等11家单位联合印发实施意见,在全省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
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围绕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加强示范引领,优化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服务带动能力。力争到2022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500家,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为推进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我省相继出台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有力促进了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全省农民合作社数量突破7.2万家。莲花县、上高县、玉山县、吉安县、南城县5个县被列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鹰潭市谋划开展整市试点。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