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礼靓)萍乡市全面启动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减免工作,截至5月27日,2至4月全市三项社会保险费免征金额近1.32亿元,完成千余家企业已缴纳二三月份三项社会保险费的退费工作,退费合计2335.65万元。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人社局加快落细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保费政策,为企业纾解燃眉之急。明确减征期限从2月起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从2月起至4月,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同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实行疫情期间社保费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享受减免政策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在2020年度内,不超过6个月。此外,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
考虑到企业划类的复杂性,市人社局对参保企业先统一按中小微企业实行免收,再在确定企业分类的基础上对大型企业按政策补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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