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芦溪县检察院严格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司法保护工作。
该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对涉药品的刑事犯罪案件适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收集固定证据,重点围绕销售数量、销售金额、涉案药品鉴定意见等,解决药品进销隐蔽查处难的问题。聚焦涉案物品检测难、案件性质认定难等问题,引入专业力量协助对药品成分进行检测,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药品案件会商,就罪名适用、证据标准、物品处置等达成共识。强化风险防范,将守护端口前移,把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聚焦村级医疗机构用药用械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检查,针对药品合法性、内在质量、运输过程等监管盲区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6份,督促堵漏建制,消除群众用药安全隐患。(张艳萍)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