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萍乡频道
集团报刊江西日报 信息日报 江南都市报 新法制报 大江网 新参考文摘 赣商杂志 都市家教 报刊精萃 地市频道南昌 九江 景德镇 赣州 新余 上饶 吉安 抚州 宜春 萍乡 鹰潭
   县市区共青城 | 进贤 | 吉水 | 南康 | 永修 | 南昌县 | 万载 | 安义 | 新建 | 永新
您当前的位置 :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  萍乡频道  >  政法
安源区法院审结一起责任纠纷案
2024-08-30 18:35:39    来源:萍乡日报
编辑:周莹    作者:刘双 邓汝琴
字体:   | 萍乡论坛 | 评论(
新闻热线:0799-6321110
新闻热线:0799-6321110  投稿邮箱:djwpxfz@163.com

  近日,安源区法院审结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

  王某在火锅店用餐,酒后上卫生间时,因卫生间门口地面积水摔倒,被诊断为右髌骨骨折。出院后,王某诉至安源区法院要求火锅店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饮酒后的反应应当具有明确认知,对其人身安全应具有充分的认识,从监控看,王某喝酒后步履不稳,其饮酒行为与摔倒受伤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果关系,对于所受的损害具有重大过错;而火锅店作为餐饮经营者应为顾客提供安全的场所和设施,但其并没有证据证明其工作人员拖完地后对水渍进行了及时清理,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故酌定由王某自担70%责任,火锅店承担30%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火锅店向王某赔偿5000元。(刘双 邓汝琴)

更多相关新闻及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江西网萍乡频道(djwpxpd)"和"江西新闻(jxrb_jxnews)。
相关新闻
网友留言
莲花发展集团
中国人保

稿件请投:1642308157@qq.com

中国江西网萍乡分站新闻热线
座机:0799—6321110

热忱欢迎广大网友提供新闻线索!

中国江西网萍乡分站【萍乡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