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6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5.0%,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
6月,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100%,同比上升6.7个百分点,11个设区市中,景德镇市、赣州市、吉安市和抚州市同比持平,其余7个设区市同比上升。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赣州第一,抚州第二,景德镇和鹰潭并列第三,南昌和上饶并列第五,九江第七,吉安、宜春和新余并列第八,萍乡第十一。
6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类~Ⅲ类)比例为94.8%。主要河流中,大桥河水质为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5.1%。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2%;“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4%。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高译丹)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