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施叶报道:自2022年7月1日《江西省林长制条例》正式实施以来,芦溪县以压实各级林长责任为核心,以强化林业资源源头管理为基础,切实扛起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林长制条例》要求,提升林业资源保护发展水平。
加强组织,压实主体责任。印发《芦溪县<江西省林长制条例>贯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和今年阶段性贯彻执行任务,对贯彻落实《江西省林长制条例》提出具体要求。为确保林长制组织体系更加完善,设置县级林长13位、乡级林长109位、村级林长114位、监管员11人、专职护林员198名,每位县级林长负责2至3个乡镇为单元的林长责任区域,推动形成县级林长带头巡林,乡镇级林长、村级林长、护林员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下发督办函10份、林长工作提示单2份,县级林长巡林40次,专职护林员巡护率100%、巡护达标率90%以上,巡护上报事件40起、事件处理率90%。
聚焦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将不断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强化林业灾害防控,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全面提升林业资源保护发展水平。今年以来,大力开展森林质量和效益提升专项行动,完成全省森林固碳增汇试点项目新造林100亩,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3000亩,油茶新造4500亩,林下中药材4401亩。积极开展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存量问题清零专项行动、森林督查变动图斑、问题图斑数量压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31件,罚款82.8546万元,处罚和追究责任人31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5起。扎实开展森林火灾和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统筹推进“护松2023”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行为,防治面积1.045万亩,成灾率控制在5.06‰以内,防治率95%以上,连续3年获评全省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先进单位。
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把学习宣传贯彻《江西省林长制条例》作为进一步完善提升林长制、打造林长制升级版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森林防火、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等知识,提升群众爱林护绿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开展“林长访谈”“寻找最美护林员”等林长制专题宣传活动等,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和林长制工作社会影响力。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线上线下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活动3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参与群众7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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