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共青团江西省委联合召开《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实施意见》从实现为党育人政治属性、落实少先队主责主业、推动少先队改革、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提出了5部分共20条举措。
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谢梦丽/文
利用丰富的红色资源开展红色实践活动
《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开展“红领巾爱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江西丰富的红色资源,传承好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以及、八一精神、方志敏精神、老区精神等革命精神,广泛开展“红领巾心向党”党史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红领巾讲解员”“井冈山上当红军”“红色书画大赛”等红色实践活动,推动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广泛开展少先队员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启蒙教育。组建红领巾巡讲团,开展榜样教育,宣讲革命烈士、英雄人物、先进模范的感人事迹,评选“新时代好少年”等身边典型,引导少先队员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
补齐民办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短板
《实施意见》表明,要不断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夯实学校组织基础,全面规范建立少先队组织,推动实现中小学校少先队组织全覆盖。补齐民办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短板。加强区域化队建,在社区、农村、青少年宫等校外场所建立少先队组织,成立校外少工委。
建立健全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全面开展分批入队、分段教育、分级激励、推优入团。全面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加强少先队标志标识的规范使用和保护,落实对违法违规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行为的分级分类处置制度。在中小学校规范建立少先队组织文化阵地。在青少年宫以及具备条件的青年之家等青少年活动场所建立“少先队队室”或“少先队队角”。
同时,《实施意见》提出,要大力拓展实践活动项目和载体,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每周一课时少先队活动必修课。按照每万名少先队员不少于1个的要求,命名和建设一批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让少先队员就近就便参与校外实践活动。
依托中国少年儿童运动安源纪念馆,打造全国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打造全省少先队员“同上一堂课”育人品牌,不断提升全媒体时代少先队的思想引领力。
少先队工作纳入师范类本专科专业必修课程内容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要提高少先队辅导员政治素质。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现各级各类少先队辅导员分级全员培训。中小学校党组织要优先选派中青年党员担任少先队辅导员,新聘任的大队辅导员须为党员或优秀团干部、团员,逐步提升大、中队辅导员中的党员、团员比例。
中小学校按照德育主任层级配备大队辅导员,规模较大或集团化办学的学校应当设立副大队辅导员岗位。大力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师担任中队辅导员,规模较大的学校可探索配备少先队活动课专任教师。聘请优秀党员、团员、团干部和各条战线先进人物、“五老”、符合条件的优秀家长等担任校外辅导员,实现平均每个大队、每2个中队至少配备1名校外辅导员。
建立少先队总辅导员年度述职制度。开展骨干辅导员、辅导员带头人、特级辅导员等级称号评定。持续落实少先队辅导员职称“双线晋升”政策。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小学教育等师范类本专科专业必修课程内容。
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督导评估和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指标
《实施意见》还提出,将少先队工作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督导评估和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指标,在党建考核中作为单列内容,所占分值不低于10%。在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少工委,党组织书记或政治面貌为党员的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大队辅导员担任少工委办公室主任。
在各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中,少先队辅导员比例不低于10%。将“红领巾奖章”争章、实践活动、荣誉激励等学生在少先队组织中的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各中小学校要按少先队员人均不低于30元的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少先队工作、活动和辅导员培训等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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