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张旭明、刘刚报道:7月31日19时,正骑摩托车回家的许某某在途经上栗县赤山镇湾里村路段时,被另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许某某还没反应过来,肇事者随即逃离现场,因事发突然,且光线暗淡,未看清对方长相,许某某无奈之下只能自认倒霉。在家养伤期间,心中不平的许某某与亲友谈及此事,终在好友劝说下选择报警。
接到报警后,上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清溪中队立刻展开对案件的调查。由于事发3天后才报的案,事故现场早已经不存在,过往车辆、行人较少,事故发生时无直接目击证人,受害者也无法提供出肇事逃逸车辆更多信息,案件的侦破困难重重。
民警多次到案发现场排查走访,并调取了周边民用视频监控和沿途路段卡口监控,通过分析研判,对肇事逃逸车辆进行追踪,初步锁定了嫌疑肇事逃逸车辆是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但是车辆的相关信息却看不到,无法确认车辆的号牌。
案件侦破陷入僵局,但侦查民警没有放弃,继续扩大走访范围。在走访的过程中,案件出现了转机,有群众反映肇事摩托车可能是湾里村马某某所有,民警得知情况后,迅速赶往其住处调查,虽该车主并不在家,但是民警获得了车辆信息,经过对比,确定嫌疑车辆就是马某某所驾驶的摩托车,民警随即将马某某传唤至清溪中队,并对嫌疑肇事车辆进行痕迹比对、碎片还原,最终确定号牌为赣J8***6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为肇事逃逸车辆。
原来事发当时,马某某驾驶摩托车在超车后进行右转弯,与正常行驶的许某某所驾驶的摩托车相撞,且马某某与伤者许某某认识,在事发后,还停留了几秒,但是想到自己并没有钱财进行赔偿,也以为交警查不到自己,就抱着侥幸的心理,逃离现场。
至此,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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