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碧玉) 7月2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省财政厅近期紧急下达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2.8亿元,为全省防汛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7月份以来,全省汛期、灾情不断升级。在中央救灾资金尚未下达时,省财政厅会同省应急厅按照集中使用、统筹调配原则,先行对中央救灾资金进行预分配,确保中央指标文件一下达,资金同时分配到受灾县(市、区),为防汛抢时间。7月17日和7月22日,省财政厅先后下达中央救灾资金6000万元和2亿元。同时,根据灾情变化情况,我省从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中,连续分3批下达省级救灾资金共2030万元,支持各地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
据悉,为了做好今年防汛抢险资金保障工作,省财政厅未雨绸缪、提前筹划,在汛期到来之前,已下达各类防灾减灾资金1.73亿元,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为抗洪抢险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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