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雍、实习生方梦婷)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肉制品、速冻食品等6大类食品进行抽检,共237批次样品,发现餐饮食品、饮料、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和质量指标问题。
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的,主要包括由弋阳县花亭场小余超市销售、横峰县灵马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灵马山泉天然含锶,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出名餐饮下罗店销售的复用餐饮具(碗、筷、勺、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赣州市屏嶂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南昌婷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复用餐饮具(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的,主要包括由龙南县吉祥购物广场销售、江西绿鹭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茶清香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万年县老张饭店销售的豆干(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涉及质量指标问题的,主要包括由于都屏山清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高山清泉水,耗氧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省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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