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陈雪红报道:3月17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根据江西工伤保险今年起实行省级统筹调剂、市级统收统支的要求,日前,省社保中心制定出台《江西省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经过省、市、县经办机构多次讨论,并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上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同时与国家和省里推进公共服务便民化的要求进行有效衔接,《规程》简化了工伤服务办事流程,且可以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均予以取消,简化了办事手续和流程,以后工伤参保单位和个人办事更快捷。
《规程》加强经办机构自身管理,明确了省、市、县各级经办服务责任,全省采用统一的服务管理模式,统一规范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流程,经办机构按照《规程》提供无差异服务,也就是说以后参保单位和个人在全省办理工伤保险业务都是一样的手续和流程,办事更方便了。
《规程》在业务环节设置受理、初审、复核业务岗位,明确了受理、初审、复核各项业务岗位职责,要求一人不能同时操作同一项业务的受理、初审、复核业务,落实了业务经办风险岗位控制,体现所有业务进流程。下一步,还将对信息系统进行完善,确保所有业务流程进信息系统,切实加强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