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万炳全报道:1月22日下午,萍乡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国家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批示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成立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我市医疗保障系统救治保障工作。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将严格按照省医疗保障局提出的“两个确保”“六个及时”做实做细保障工作。即:“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针对医保支付等环节,务必及时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及时支付费用,特别是要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及时调整异地就医患者转外就医支付比例政策,采取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及时对集中收治的医院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及时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做到马上办、简化办、特事特办;及时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等联防联控部门的信息沟通,形成密切协作的防控合力。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从医保基金中先行预付(市本级预付100万元、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分别预付50万元,共计预付350万元),用于集中收治医院疫情救治预付资金。
会议强调,各级医疗保障机构要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确保各项救治保障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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