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6日获悉,修订后的《江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江西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自2024年12月31日起实施,由省林业局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公布。
江西省于1995年、2005年分别制定《江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江西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近年来,全省野生动植物资源状况、生存环境和保护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此次修订综合考虑了江西省野生动植物种群变化动态、面临的威胁以及社会关注等因素。修订后的《江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包含132种陆生野生动物和13种水生野生动物,合计145种,与原来相比总体增加了22种。其中,狼、鲥鱼等23个物种已晋升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池鹭、中华鳖等31个物种因种群数量大、受威胁程度降低或代表性减弱,此次修订均从《江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移除。此外,此次修订新增了西伯利亚银鸥等在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平衡方面有重要作用的鸟类以及中国豪猪、中华蟾蜍、赤链蛇等野外种群资源保护压力较大的物种。
修订后的《江西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包含97种(属)陆生野生植物和3种水生野生植物,合计100种(属),与原来相比总体减少了50种(属)。此次修订,取消了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分级,移除了桂花、乐昌含笑等种(属),新增了半枫荷等科研价值高、资源量少的种(属)。(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杨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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