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通讯员张佳伟)近日,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行刑衔接及执法工作纪律要求专题培训,邀请专业律师、市公安局民警和市局机关纪委相关同志进行授课,解读有关文件精神。
培训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由律师详细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深入讲解法律条款修订内容,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筑牢法律根基。第二个阶段由萍乡市公安局民警解读《自然资源领域行刑衔接工作的意见》,针对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移送工作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开展了系统且全面辅导,提升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第三个阶段由市局机关纪委相关同志带领学习《萍乡市自然资源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十二个必须”》,并结合工作实际,逐条进行分析讲解。
会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有很强的针对性,将充分运用好此次培训成果,全力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案件移送意识,做到应移尽移,严格落实“十二个必须”要求,做到令行禁止、严守底线,为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