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张某(化名)将一面锦旗,送到芦溪县法院法官手中,对法官表示感谢。
2018年,因张某父亲意外去世,张某将侵权人李某诉至芦溪县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李某应赔偿张某损失19万元。调解生效后,李某并未履行剩余款项,遂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官在划扣李某4000元后,李某便已无履行能力,该院亦未能执行到李某的其他财产。法官了解到,张某系学生,其母亲身体残障,不具备工作能力,在张某父亲去世后,家里失去了生活收入来源。法官向张某告知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并指导其整理相关申请材料,将该案作为联动救助案件报送至市中级法院。经市中级法院审核,最终决定对张某等人进行司法救助,两级法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行动,为张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兰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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