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栗县法院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当场履行”方式,成功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化解在诉前。
今年3月1日,龙某在某竹叶公司工作时,不慎被机器绞伤双手。双方协商赔偿未果后,龙某将该公司诉至上栗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与志愿调解员协作配合,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采用“单独谈话、各个说服”的方式开展诉前调解,并围绕赔偿数额、给付方式等展开有针对性协商。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下,龙某和某竹叶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某竹叶公司当场赔付龙某1.9万元赔偿款。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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