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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实行“阳光分班”
2024-08-20 20:11:44    来源:萍乡日报
编辑:王恬    作者:任乾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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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萍乡市教育局印发《萍乡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自今年秋季学期起,萍乡市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特殊教育学生除外),将全部纳入“阳光分班”范畴。《方案》强调阳光公开、随机分配、科学配置及学段稳定四大原则,确保分班过程透明公正、师资与生源均衡配置,杜绝任何形式的特殊班级设置,维护教育公平。

  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萍乡市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督,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布分班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多方代表参与现场监督,实施全程录音录像,确保“阳光分班”工作公开透明。此外,还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全媒体记者 任乾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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