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芦溪县法院联合市山口岩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法院工作人员乘船查看山口岩水库运行及水资源保护情况,走进水库周边商店及山口岩村委会发放宣传手册,介绍全国生态日的由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等。结合实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投放危险物质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耐心解答群众关于生态保护的问题,引导树立正确的生态观。
宣传活动结束后,三方召开座谈会,围绕环境资源保护的措施及成果、水资源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生态修复机制等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并共同表示今后将在发挥各自职能的基础上,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协同配合,织密织牢生态保护网。(彭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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