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张梦娇报道:2023年以来,上栗县检察院为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采取“三举措”助推轻罪治理质效,共办理340余件轻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该院成立“栗检·速诉”团队,负责轻微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2023年以来办理的397件审查起诉刑事案件认真进行梳理,总结常见高发的14类轻罪案件证据审查要点和判决情况,明确证据标准和类案量刑指引。明确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同意适用轻罪速裁程序的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盗窃等刑事案件,适用“轻罪速诉”程序办理。
贯彻落实不起诉案件悔罪考察程序,制定《上栗县检察院不起诉案件悔罪考察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并(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组织犯罪嫌疑人在规定期限内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法治宣传活动。检察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悔罪考察情况,决定是否对被考察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对所办案件做到应听尽听,发挥公开听证的监督作用。该院2023年以来,依法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91件次。
统筹推进刑行反向衔接,构建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联动履职机制,制定《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不起诉案件刑行反向衔接的工作机制(试行)》。明确刑行衔接案件类型、流转程序、处置原则,实现案件闭环处理。
2023年以来,上栗县检察院共发出检察意见45件次,有效实现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无缝对接,切实提升了检察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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