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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
2024-07-05 18:45:48    来源:萍乡日报
编辑:王恬    作者:刘丽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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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莲花县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23年4月,徐某在QQ群里了解到一个可以日结工资的招聘广告,打电话拉一个人成功进群可以获得60元报酬。徐某在明知此举是为诈骗分子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依旧答应。同年5月,徐某陆续通过拨打电话拉人进群获利6000余元;因拨打诈骗电话,手机号码被封停后,徐某开始发展下线,以同样的方式帮助实施诈骗,其中一被害人赵某被诱骗进群,刷单返利被诈骗7400余元;徐某下线非法获利约1.2万元,徐某从中抽成4000余元——非法获利共计1万余元。莲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为其提供帮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刘丽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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