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王浩黄、腾飞新、法治报全媒体首席记者万菁) 2023年11月30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批准通过《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立法法修改后全国首个跨省流域市级层面协同立法项目圆满完成,开启了跨省生态保护的新探索。《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两省协同立法的首次尝试,也是全国首部跨省设区市法规文本相同的地方性法规。
渌水是湘江的一级支流,发源于萍乡,流经株洲。这条河,在江西境内称为萍水河,在湖南境内称为渌水,是两地人民的“母亲河”。
多年来,萍乡、株洲两市立足破解流域生态保护难题,在生态补偿、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污染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形成了较好的协商和合作机制。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与开发的矛盾越来越大,水环境突发事件时有发生,部分领域跨省协调还不顺畅等问题亟待解决。
为持续保护和改善萍水河(渌水)流域生态环境,萍乡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乘着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东风,主动与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沟通协商,双方一致认为两市共饮一河碧水,以立法促进萍水河(渌水)流域共治共管共享的做法符合发展要求,顺应民心民意。
2022年7月,江西、湖南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协同立法工作交流会,就萍乡、株洲两市探索开展协同立法达成意向,经过双方不断努力,萍水河(渌水)保护立法同步列入萍乡、株洲两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萍乡和株洲创新形成了“八同”立法模式,即同立项、同调研、同起草、同内容、同审议、同实施、同宣传、同监督。突出区域协作是此次协同立法的实践成果,法规文本的高度一致,也是最大的亮点。
记者注意到,此次协同立法采用“小快灵”“小切口”的方式,不分章节,共16条,就跨区域协作探索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航道协同、联动执法、应急联动、联合巡河、生态保护补偿等机制,解决了协同保护“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等关键问题,构建起流域共抓大保护的新格局。
《条例》在明确两市人民政府构建联席会议制度的同时,也明确了具体部门承担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负责协商解决在协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联席会议制度落地落实。
同时,《条例》将推动萍水河(渌水)流域水运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内容,明确要求两市应推动萍水河(渌水)流域跨省航道的项目研究认证、航道项目实施、通航条件改善和航道安全保护等工作,以水运高质量发展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条例》明确了萍乡市及县(区)人民政府与株洲市同级人民政府,通过联合巡河、联动执法、应急联动等共同加强对萍水河(渌水)流域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两地人大常委会对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每年协同开展监督、每年听取工作情况报告,确保法规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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