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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萍乡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2023-09-14 18:50:58    来源:大江网萍乡频道
编辑:肖文忠    作者: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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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周莹 摄)

  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周莹报道:9月14日,《萍乡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在市行政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以及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形势的变化,2002年开始实施的《萍乡市防雷减灾管理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及发展需求,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已经于2023年6月29日通过《萍乡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批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萍乡属多雷区,年平均雷暴日为65天,尽管根据统计数据显示,近五年来全市因雷击导致的人员伤亡数为零,但雷电致灾机理的特殊性,容不得有半点闪失与松懈。防雷减灾活动涉及面较广、涉及部门较多,全市雷电灾害防御的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仍然存在不足,还存在着雷电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不足、雷电灾害防御监管力度不强、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市场秩序不够规范、部门之间的联动不足、学校、农村雷电灾害防御能力薄弱等问题。

  据悉,《条例》的主要内容共30条,内容主要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雷电监测、预警与发布、雷电灾害防御安全的监督管理、应急响应与处置、法律责任等内容。具体内容有明确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体制、明确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的范围、明确雷电防护装置的管理、明确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督管理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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