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周莹报道:6月22日,萍乡市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在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会议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有关情况。
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萍乡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毒品犯罪案件197件238人,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6.8%、43.4%;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172件199人。受理审查起诉毒品犯罪案件205件249人,同比分别上升20.1%、22.1%;经审查,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7件239人。受理审查起诉的毒品案件中,贩卖、运输毒品100件,占48.8%;容留他人吸毒102件,占49.8%;非法持有毒品2件,占1%;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1件,占0.4%。
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严审、深挖、细查,追加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6人,追加起诉毒品犯罪被告人6人,对4名被告人追加起诉遗漏罪行。芦溪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介入侦查,在曹某某贩卖毒品案中,发现“自洗钱”犯罪线索,并精心引导侦查机关取证,主动邀请市人民银行反洗线部门一同介入共同会商,确保案件定性准确。该案判决生效后成为全省首例毒品案件自洗钱案例,被检察日报刊登,并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下一步,萍乡市检察机关将坚持对毒品犯罪严厉打击,积极开展综合治理,为社会刮骨去毒,为禁毒贡献萍乡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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