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东北)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萍乡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由市人大常委会于近日公布,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是我市首部烟花爆竹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旨在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决策部署,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巩固我市实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成果,为依法治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该条例共17条,法条内容涵盖立法目的、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宣传引导、单位义务、燃放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规定了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等7类禁燃地点,明确了重污染天气期间全域禁燃。考虑我市作为全国烟花爆竹四大主产区之一,条例还明确鼓励研发低污染、低噪音、无人身危害的新型烟花爆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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