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江修兴报道:8月27日,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7月,江西全省空气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3%,11个设区市中,鹰潭、抚州和九江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下降,萍乡、南昌、赣州和吉安市同比持平,上饶、景德镇、宜春和新余市同比上升;全省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9.1%,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9个百分点,南昌市和赣州市同比下降,其余9个城市同比持平。
据了解,江西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萍乡市、鹰潭市并列第一,抚州市第三,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并列第四,吉安市、上饶市并列第七,景德镇市第九,宜春市第十,新余市第十一。同时,会昌县等110个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备注:全省111个县(市、区),含红谷滩新区、庐陵新区以及9个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余江区、靖安县、南城县、南丰县、进贤县、会昌县、寻乌县、瑞金市、崇仁县、万年县。
此外,7月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从好到差排名分别是:1赣州市; 2吉安市; 3景德镇市; 4萍乡市;5九江市; 6宜春市;7抚州市; 8上饶市; 9南昌市; 10新余市; 11鹰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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