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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即将开始 网报时间6月11日至30日
2020-06-07 14:50:35    来源:中国江西网萍乡频道
编辑:刘彧    作者: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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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中国江西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陈成报道:6月7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萍乡市教育局获悉,2020年萍乡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将于6月11日至7月31日进行网报和现场确认受理。需要申请的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萍乡市教育局认定。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根据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思想品德、学历、教育教学能力等几个方面的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萍乡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1.户籍在萍乡市内的社会人员;2.在萍乡市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3.萍乡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我市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4.在萍乡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5.驻地在萍乡市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对于有违法犯罪记录者和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等两类人员,暂不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可于2020年6月11日-6月30日(根据学校返校时间安排,萍乡学院应届毕业生于6月15日前完成网报)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7月1日至7月31日(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时段内确定。网报成功后,请注意查看申报后台有关现场确认和体检的注意事项。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2020年8月28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做出认定结论,导出证书和申请表打印数据。在完成认定后,将及时公布证书领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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