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叶依报道:3月13日下午,萍乡市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在市检察院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自2017年6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设立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监督和协助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为保障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做出了积极努力。截至今年2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审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4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3件;立案审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对4名刑事被告人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会上,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情况,提醒广大市民增强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警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切记守法从业。
两年多时间里,全市检察机关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外卖平台存在餐饮服务提供者无实体店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排查入网餐饮提供者1916家,下线处理无照经营商户912家,限期整改证照不全商户330家,处以行政罚款5万余元。
联合市场监管、教育行政、城管执法等部门对全市大、中、小幼儿院校师生用餐以及校园周边食品小摊贩、食杂店等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集中检查170余次,促使74家存在销售过期食品、三无产品、无证经营等问题的商家及学校食堂进行了整改。
监督卫生、水务、环保等部门对12个农村集中饮用水工程、7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的堆放生活垃圾、养殖排污等饮用水污染隐患问题进行及时处理,清理河道、水库垃圾200余吨。
配合和支持药品监管部门对全市40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出售抗生素等处方药问题进行专项检查1000余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8份,查处违规销售处方药案件20余起,推动三家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率先采用网络在线问诊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
对肖某、吴某非法销售“堕胎药”案,何某红、何某清非法加工销售含“罂粟壳”米粉案,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刑事和民事责任双追究,让当事人在失去自由的同时,依法向社会公众进行了公开赔礼道歉,并按照食品安全法承担了销售金额10倍共计12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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