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荣林实习生伍悠扬)我省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可以直接从省外采购“便宜电”,用电企业将获得更多“电改红利”。8月17日,省能源局公布《江西省2018年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方案》,将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有序推进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今年的交易规模原则上不超过9亿千瓦时。
据了解,我省将先行在省内国家级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所在园区,开展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在满足确保省内电力稳定供应等条件的基础上,9月至11月,分月开展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已代理试点区域内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售电公司自主与省外发电企业开展协商,并按有关规定开展交易。跨省跨区直接交易价差空间较大的,优先交易。交易价格由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化的交易方式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直接交易价差空间部分用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省内工商业发展;剩余部分由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按照委托代理协议或补充协议约定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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