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黄宋宇涂雨晴
中国江西网讯7月26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从省安监部门获悉,上半年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分析报告出炉,事故总量下降,全省各类事故961起,死亡602人。交通运输事故死亡人数占比最大,占71.42%。
交通运输事故死亡人数占比超过70%
今年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三个下降”特点。一是事故总量下降,全省各类事故961起,死亡602人,同比少18起、少60人,分别下降1.84%和9.06%;二是较大事故下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7起,同比少6起;三是重大事故下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同比少1起。
从各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占比情况可以看出,交通运输事故死亡人数占比最大,占71.42%,其次为建筑施工事故,占12.13%。
纳入各地区统计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937起、死亡583人,同比少19起、少62人。其中,南昌、九江、萍乡、鹰潭、赣州、上饶和高速公路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新余、吉安、景德镇、宜春和抚州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全省发生较大事故7起,同比少6起,均为道路运输业较大事故。全省发生重大事故1起,同比减少1起。今年2月20日,宁都县境内319国道发生一起客车翻覆事故,造成11人死亡、20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是事发农村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驾驶员操控不当,且事故路段未设置防护栏。
“三违”事故多发工矿商贸领域死亡人数增多
今年上半年,重要时段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春节期间发生1起重大事故,即宁都县境内319国道客车翻覆事故。
危及公共安全事故时有发生。3月24日,景德镇市珠山区发生1起下水管道爆燃事故,造成1人死亡,5人受伤;3月31日,九江市永修县发生一起急性工业中毒事故,造成企业及周边群众10人受伤。事发后企业未如实报告其使用的化学材料,导致伤员不能及时得到有效救治。
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增幅明显。上半年,部分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幅较大,例如:城市运行、建筑施工和工业制造,分别上升72.73%、43.14%和37.93%。
复工复产及违法违规事故多发。3月27日至30日的4天内,全省连续发生事故11起、死亡12人。“未批先建”事故多发。一些建筑施工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和安全监督手续即开工建设,尤其在各类园区表现更为突出,导致建设工程领域事故多发。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事故多发。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多起事故为外协单位和外来作业人员管理不到位所导致。
“三违”事故多发。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较大事故,但死亡人数增幅明显,主要为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事故,分别为37.5%和12.5%。(江南都市报)
●相关新闻
我省通报上饶广丰“7·25”事故
余药燃爆致工房倒塌4人死亡
江南都市报讯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黄宋宇、涂雨晴报道:7月26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从省安监部门获悉,7月25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处于高温停产期间的上饶市广丰区俊马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在拆除一废弃工房时,工房内的余药发生燃爆,引发工房倒塌,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省安委会已决定对该起事故挂牌督办。省安委会提出,当前我省持续高温,各产地市、县(区)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督促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高温停产规定,全面停产检修、人员培训。要采取断电、上锁、贴封条等措施严防企业私自复产;要落实企业人员值班护厂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品储存区域,严防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危险药物和制品丢失、被盗。同时,应充分利用停产时机,组织企业继续加强设备设施检修、技术改造、人员教育培训和风险辨识管控等工作。(江南都市报)
近期4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
江南都市报讯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黄宋宇、涂雨晴报道:7月26日,记者从省安监部门获悉,近期,我省连续发生4起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我省要求,各级安委会要立即组织交通运输、公安交管以及安监部门,在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7月15日1时58分,105国道2190km+610m处(信丰县境内)一辆轻型封闭货车与一辆重型半挂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3人死亡。7月16日11时55分,320国道777km+150m处(南昌县境内)一辆重型半挂车与一辆小轿车侧面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7月18日11时许,X785县道27km+600m(新干县境内)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装载碎石)先后与同向行驶的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和一辆小车发生追尾碰撞,随后驶入对向车道,并撞倒路边3名行人,造成3名行人死亡。7月19日13时46分,206国道景德镇市昌江区路段一辆山东籍鲁HW5310牌照货车发生事故,死亡3人。(江南都市报)
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赣B2--20100072 备案号:赣ICP备05005386号-1 药品信息服务证 赣网文[2018]3167-034 (总)网出证(赣)字009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406143号 36120170002 江西日报社中国江西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