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梁永明
近年来,上栗县在公共机构推广节能产品,实施节能改造,落实节能制度,建设绿色、低碳机关。低碳、节俭成为机关干部工作生活“新常态”。
2010年以来,上栗县加大节能投入,积极实施节能改造,全县公共机构节能技改立项24个,财政配套资金2403.737万元,其中建筑节能投入1870余万元,太阳能路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投入533.737万元。
上栗县20多个公共机构大力实施节能改造,进行改水、改电等节能改造项目;对全县各新建建筑项目,上栗县发改委、住建局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民用建筑条例》,对未通过节能评估、不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墙体材料的新建建筑,不予立项,不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栗县中医院南院、妇幼保健院综合楼、人民医院新外科大楼、法院、政府办公楼在建设中都推广应用了保温墙体、变频空调、中空玻璃、太阳能、LED照明灯等节能技术或节能材料。
2013年,上栗县启动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到2015年12月底,完成安装验收合格119户,已安装容量599千瓦,总发电量229.6万度。2015年,该县检察院自筹资金20万元,建设的总装机容量20千瓦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已经投入使用,光伏发电面积210平方米。该县开展“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30多个公共机构启动绿色回收,并与上栗县供销社回收公司签订回收合同。县城公共活动场所放置太阳能环保分类多功能垃圾箱1500个。
上栗县各个公共机构全面落实节能目标管理、用电管理、用水管理、车辆管理、考核检查等节能制度;推进无纸化办公,对密级文件、决定事项告知文件等确需用纸的,双面打印;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夏季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公共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杜绝“长明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照明推广使用节能型灯具,下班后及时切断电源,杜绝长时间待机,从细节处降低能耗;在全县推广高效照明产品5万只;该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及时督促对水管进行维修更换,100%使用节水设备;加强对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实行节假日定点停放,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降低油耗和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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